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函〔2024〕12号)及《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我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教师行为规范。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其学历信息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获得验证或能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归国留学人员所获得国(境)外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育教学能力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等,应系统讲授学校教学计划内的一门及以上课程。
4.普通话水平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类教师、对外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及以上标准。
5.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河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空腹)。
三、时间安排
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高校网上审核、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
1.注册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11月6日—11月12日(9: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常见问题详见《2024年高校网报及认定常见问题》(附件2)有关说明。
注意以下几点:
(1) 工作单位仅填“河北地质大学”,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2) 认定机构选择“河北省教育厅”。
(3)任教学科应与试讲科目一致。
(4)考试形式一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2.申请人网上提交有关材料
11月15日-11月19日,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的申请人,使用注册时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https://jszgrd.hee.gov.cn)点击“新认定网报入口”进行提交相关材料。
具体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
3.现场确认
时间:11月20日8:30-17:00;
地点:高教研究中心(教师培训中心)(主楼707-1室)。
4.体检时间
自通知发布后申请人即可持体检表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人自行登录“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网(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下载相应体检表或用(附件4)。
体检需A4纸双面打印,照片与网上注册照片同版,照片处需加盖医院体检章或医院公章;体检表不可有空项,各项结论需有医生签字;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完整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应签字盖章齐全,有明确“体检合格”字样;注意体检需空腹。
有关体检常见问题详见《2024年高校网报及认定常见问题》(附件2)。
四、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老师无需准备,高教研究中心统一打印,老师现场确认时填写);
(2)身份证原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6)申请人聘任岗位暨授课证明原件(附件5);
(7)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需要双面打印。
(8)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只需民办高校申请人提供,聘用合同关键页没有盖章视为无效);
(9)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cjxx.hee.gov.cn/)查询,不需要打印。
(10)近期彩色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岗前培训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及报名、体检表同版照片)。
2. 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1)所需材料常见问题及要求详见《2024年高校网报及认定常见问题》(附件2)有关说明。
(2)相关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学历证、学历认证材料、普通话证(以上三项材料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未通过的人员需要提供,核验通过人员不需提供)、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聘任合同(本部老师无需要提供)、体检表的顺序排好。
五、有关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注册报名。
2.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例如,2024上半年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2024年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需要在2025年再申请另一种教师资格。如果申请人上半年参加过中小学的认定,则今年下半年不可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3.申请人填报信息要求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学校将严格把关,对申请人上报的认定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上报;学校在报送认定材料前,按规定将上报人员信息在校内公示。
4. 按照教育厅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发现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将短信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至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到期未补充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 为确保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能及时传达及沟通,请本次拟申请教师资格的老师及时加入QQ工作群(群名:河地大教资认定工作,群号:774756705)。
联系人:陈丽婷 联系电话:87207628
河北地质大学
高教研究中心(教师培训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上一条:河北地质大学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初步审查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河北省第四期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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